之前买的是养老保险现在准备去上班,工作单位要买社保,需把以前的养老保险转社保吗?
谢邀。首先把题主提出的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与单位缴纳的社保的概念阐述一下,这两个保险只是针对不同群体国家设置的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1)单位缴纳的社保也叫城镇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包括统筹(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费额部分,因此养老保险金领取的比较多。
(2)农村买的养老保险,是单独缴费,也就是说完全是个人掏钱缴费,缴费额度每人每年在100——2000元之间。缴费方式自愿选择,但是到了领取时养老保险金比较低。
现在题主选择去单位上班是非常明智的,以前自己买的养老保险是可以办理衔接手续的,个人买的养老保险账户全部储存额可以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个人只有一个缴纳账户)在入职后个人买的养老保险停止缴费以免发生重复缴纳。根据以上分析,要想老有所依,一定要去单位上班,不要只看每月的工资的多少,还要清楚隐性的***待遇,把眼光放的更长远。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会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好的养老保障。
谢谢邀请:之前你买的保险也是在社保按月缴纳的,应该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社保,如果你去了单位上班,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必须要给你买社保,因为社保号是唯一的,你不用管具体应该怎么操作,人力***部门会自动给你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人力***部门咨询一下,一般大一些的单位,人力***部门负责社保部分的员工,对这些问题很清楚,而且他们办理起来很方便。
我之前的单位人事经理对这些就很清楚,不管新接手的员工多不熟悉,问他都知道该怎么办理,而且他们一般跑社保的时候会带着不清楚的问题问社保工作人员的。
另外,如果个人创业没什么结果,最好找个单位去工作一段时间,以后还想创业,出来还可以领取失业金(注意必须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行)。这样再创业初期会不用担心社保的问题了。我现在失业金可以领两年,到今年7月份到期,而且我现在还在原公司***,等失业到期了,我还有钱继续缴纳社保。
一般来说,我们所谓的养老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种。
如果我们买的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是我们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的,每年六七千元以上,这个是可以跟企业交的保险完全接续的。
如果我们是在一个统筹地区,比如青岛市、北京市内,是完全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他会自动接续上。
可是如果我们需要转到济南或者上海,那就必须要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了。
转移手续比较麻烦,一般是通过转入地提出申请,到转出地打印参保记录,然后由社保部门自己接洽,这样转移记录档案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即可。
职工入职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职工档案,因为我们的缴费记录必须跟档案材料对应起来才能退休时作为确定的依据,办理退休。一般来说就是职工档案是不能办理的。
而如果我们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也是可以接续起来的。
不过我们转移的仅仅是个人账户,我们的缴费年限是只认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
这一个,其实也不是叫转移,是叫个人账户合并。
其实我们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比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要高,而且年年增长退休待遇,一定要交费满15年,然后办理职工退休,是非常合算的。
如果单位正式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参加城乡职工统筹保险,这是劳动法所规定的,至于你所说的养老保险,要看你买的是不是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是,是可以转移合并累计的。
但是要清楚的一点,你以前个人所买的保险只是放在城乡统筹账户里的,也就是说最基本基本的养老保险。你在单位所缴纳的社保大部分按比例,单位缴纳一部分,自己缴一部分。单位缴纳的是统筹部分,你自己缴纳的属于你个人账户的,所以简单点说不吃亏,还是在单位缴纳比较合适。
啰嗦一句,这里是说你以前买的是城镇职工的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是别的什么保险公司的商业性养老保险,是不能合并的,要分开哦。
为什么以前交社保能带医疗保险,而现在只有养老保险呢?
缴费有两种,一种是现缴费,一种是补缴费。我分别来说一说。
现缴费,就是你想交哪个月的社保费用,一般养老和医疗都可以交,不存在不让你交医疗,不让交养老的情况。社保设置的目的,就是基本保障大家的“生老病死伤”等基本的需要。
补缴费,交医疗保险没有必要。例如,2017你去补交2016年的医疗保险,没有必要。为什么呢?因为2016年你没有生病啊。就是生病了,你补缴费,也报销不了了啊。2016年的医疗报销都是当年度进行的,过期不候。补交就完全是交冤枉钱啊。
但养老就不一样,养老金的计算是依据累计额的,跟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直接关系的。如果不交够一定的年限,甚至不连续交够一定的年限,是不能享受待遇的,直接影响个人利益了啊。
公司没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是否该继续交养老保险?有什么依据?
我来回答如下问题:
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
依据是国家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其之前应得的工资,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 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