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2年算视同缴费吗?
不算视同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办理退休视同缴费还算吗?
失业人员,只要你的在93年以前在职,办理退休视同缴费还算。
1993年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军龄、知青下乡等年限被社保授以“视同缴费年限”,1993年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计算有重要作用,93年以后失业不会对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有影响。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国家的失业保险条例均是按参保人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外地转入失业保险年限认定,规定:1999年1月22日之后,按国家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军人服役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此外,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时,其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需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事档案等证明材料。
领失业险时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本人仍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这是对本人的负责,如医疗保险费仍要缴纳,否则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以,领失业金期间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