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不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跨省领取的流程:
1、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2、由参保人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
3、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4、待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为直辖市和地市级。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险一金中的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
缴纳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好处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解答如下: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等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以重庆市为例,失业人所在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职工失业后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里。
四、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种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