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中间有间断,怎样计算失业金?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金的月数怎样计算?
回答,领取失业金的月数计算方法是,社保交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按4年12个月计算,社保交满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按累计10年18个月计算,社保交满十年以上到十五年累计最多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1、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意思也就是在失业的这一天到失业登记的这段时间里,是得不到原单位的工资和保险金的。
2、为了防止因工资收入的中断给个人和家庭带来许多的不便,失业保险金还要求失业者在失业之后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从而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了失业补助金下次失业了还累计缴费年限吗?
不再累计计算交费年限。职工下岗失业后,办理失业证并按规定领取了失业金后,实现再就业的,要按规定再次参加(交纳)社会失业保险(金),其交纳年限从再次开始交纳时间计算,与首次就业时交纳的社会失业保险金不累计计算交费年限。待再次交纳满一年后,就可以再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月份怎么算?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根据广州本地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年限计算,且广州本地失业人员领取广州失业保险金的最大次数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广州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广州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与发放标准:
一、广州失业保险金缴满5年,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1:大于1年小于2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3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2:大于2年小于3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6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3:大于3年小于4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9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4:大于4年小于5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12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广州最低工资的70%。
二、广州失业保险金缴满5-10年,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8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6:大于5年,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次数,不足10年可领取次数18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广州最低工资的75%。
三、广州失业保险金缴满1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次数领取标准7:满10年以上,最多可领取24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0年以上15年以下:广州最低工资的80%;
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5年以上20年以下:广州最低工资的85%;
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年以上:广州最低工资的90%。
备注:广州失业保险金从累计领取满12个月,第13个月起,发放标准一律按照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