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转移剩余享受月数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转移剩余享受月数指求职者继续从原保险机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月数,如:原保险机构提供的失业保险待遇需从上个月累计到当月,当月剩余未享受月数,可以继续在新的保险机构中继续享受剩余的失业保险待遇月数。
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剩余领取月数是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网上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需要多久?
网上办理社保转移最长需要45天。
相较于去线下办理社保转移,网上办理还是比较方便的,至少免去了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的步骤,不过即便如此,办理流程也是比较长的。 参保人需要经历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原参保地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新参保地办理接收手续等流程。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吗?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2、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可以携带***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条例有所不同,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