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养老调整细则?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企业高龄退休人员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
(5)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四川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政策?
最近,四川省出台了一项政策,允许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一次性补缴15年。具体操作如下:
1. 对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可以在年满16周岁后参加,并一次性补缴15年。
2. 对于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未缴纳齐15年的人,可以一次性缴纳补足15年,不再要求缴纳之前的欠费。
3. 一次性补缴的费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这项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对于一些长期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机会,可以在一次性缴纳的情况下享受退休后的养老保障。
四川超龄养老保险政策?
一、高龄补贴的简介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性措施。
二、四川高龄补贴政策
四川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津贴调整为:80到89周岁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增强,西充县对农村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的年终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2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5%。
具体的津贴调整内容为:
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2017年全省范围内将建立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过渡到适度普惠型***,到2020年,全省80岁以上老人将全部领到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