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第一:打开【掌上12333】点击【资讯】-点击【失业金申领渠道查询】选项。第二:进入【失业金申领渠道查询】界面点击【省份】。第三:点击【省份】选择自己所在地区点击右上角的【确定】。第四:点击【所在地市】点击确定然后点击下方的【查询】按钮。第五:所有【失业补助金领取渠道列出】点击【点击进入】。第六:按照流程领取失业补助金操作完成。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选择失业待遇申领;
2、选择左侧“失业待遇申领”中“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3、录入证件号码或手机号登录,如没有注册请点击“注册”
4、成功登录后,进入“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页面,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申请”;
提示申请成功
1、待遇申领成功之后,在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者失业补助金审核页面进行查询审核情况;
2、点击相应的查看按钮,可以查看自己申领信息申领信息,待遇信息,到账信息等;
怎么申请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1、入职后只要重新缴纳了社保,失业补助金就会自动停止领取,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电子社保卡。
3、点击社保查询。
4、点击参保缴费明细。
5、可以看到入职后有没有重新缴纳社保,如果重新缴纳社保了,失业补助金就会自动停止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1】重新就业的,一般情况下重新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系统就会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就会在重新就业当月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
【2】应征服兵役的。
【3】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已经移居境外的。
只要是符合以上几种条件的任意一种的,都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