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失业保险,要离职60天内去社保局(所)办理失业登记才能领取。如果八月就失业,已经超过办理失业登记期限,只能到下次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再一起计算领取 离职后60天内,拿***、解除合同证明去单位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第二十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云南省2020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昆明是哪一年开始缴纳失业保险?
1995年,我国全面实施社保制度。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此前,已经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以工龄折同为缴费年限;此后,则以职工实际缴费年费计算。无论缴费年限多长,领取失业金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云南省失业保险标准?
根据云南省的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参保人员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50%。具体的标准还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整,例如特殊行业或特殊群体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云南省还提供一些失业保险的补贴和援助措施,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一、2021昆明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每月发放300元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二、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材料
窗口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时所需材料:
1.***(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本人银行***。网上申领无须提供***复印件。
温馨提醒: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后,请保持所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所提交的***状态正常,确保失业补助金能及时准确发放到所提交的失业人员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