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免养老保险吗?
不免。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缴费。也就是说,今年起不再实行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2021年,国家没有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在2020年的时候,因为疫情原因,国家对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取了***以及减免一部分费用的办法。2021年的时候,国家没有再减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个人挂靠在单位交社保,疫情***免除2-6月养老金这钱该归谁?
楼主,首先我想说的是个人挂靠在单位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单位是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买社保的。
其次,你这情况减免的应当给还你,因为你是全费来买社保,即所有钱都你出,现在减免的就是减免你承担的费用,所以该归还你。
首先要明确挂靠是个人行为,***并不支持。从法律角度讲贾某不给你***免除养老金部分,你是无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另外从利益角度上讲,挂靠私人企业作为私企员工购买职工养老金,且单位缴纳部分也由你出这并不划算。首先从总缴费比例上算,以单位缴费还要多一些,一般超过20%(费用由你承担),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总缴费也只有20%,个人账户记入8%,养老金核算方法及公式是一样的,为什么要挂靠私企单位呢?有人挂靠国企职工是钻国家空子,串通社保局和单位掌权人员,使个人获利国家受损是违法行为。
例如:有人串通社保局某些个人或改制企业留守人员,挂靠国企改制企业以冒名顶替原死亡、离职国企职工,或以***档案更改职工姓名等手法,冒充企业“中人”,获取“中人”在养老金改革前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来提高自己缴费年限,有的只需补缴几万元便可获得三四十年的缴费年限,以职工身份退休。这样退休的养老金比灵活就业人员缴同样年限养老金多拿1000多元。比如2019年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用0.6指数补缴15年需补80000多元,平均指数0.6缴费年限15年,只能拿800多元养老金。而有些挂靠企业“中人”的,同样只交了80000多元,而平均指数0.87,缴费年限含视同36年,而养老金可领2200多元。
我上面的举例,说明你挂靠私企毫无意义,因私企是不管档案的。个人资料不能***,只是挂靠缴费是得不倘失的,还会因不必要***发生***,比如疫情优待本属于你,但没法获取政策优待,劝你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为好。(上述举例的社保身份***案例請不要模仿,本身属于违法案例,只是举例佐证)
国家有什么政策减免物业费吗?
物业费永远是一个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问题。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不能期待或指望物业费过低,除非能够证明其物业公司的利润相当可观,否则不适合盲目降低,否则物业公司一定会在各项支出中来节省和克扣费用,以保障他们的合理利润。
站在这个观点上,国家层面也不会出台政策来强制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且这个标准在不同城市的水平不一样,同一城市不同小区也不一样,整体来说,和房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并非线性关系。
疫情期间,业主们可以休息,不上班,但物业人员却必须照常上班,都在加班,你看哪家物业公司不是在加班加点做防疫工作,另外物业公司还要额外出钱购买防疫防护消毒用品,增加了很多平常物业服务不必要的支出,疫情期间物业群体物业人做出了巨大贡献,物业人员是真正在幕后默默无闻踏踏实实防疫的无名英雄群体,我给他们点赞!
物业公司是微利企业,疫情期间,国家应该出台政策支持物业公司,而不是只说不做,口惠而实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