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申请失业金15号能领取吗?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不少人认为失业金只能领一次,如果已经领取过了,那再次失业的时候就不能再领取。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简单来说只要失业劳动者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即使之前已经领取过了,这个也是不受影响的。不过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在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
如果是当月的一号申请失业金,即15号或者月底左右就能领取失业金。根据失业金领取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要终止了当月生效吗?
本月底办理失业金停领,那你当月的失业金下个月还可以领取。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
失业保险审核通过当月有医保吗?
失业保险审核通过并领到失业保险金的当月,是否有医保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在中国大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由于参保单位需要为员工报送社保费才能享受相应保险***,因此员工失业后报送的社保信息会被系统认定为继续参加社保,并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而言,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期限为三个月,当月领到失业金后就可以享受当月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针对不同地区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的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向所在地社保部门或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同时,建议关注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和相关动态,以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调整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