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取公积金流程?
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的”和“建造自住住房***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一年两次提取公积金钱到哪里?
在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该预留一个银行账户,那么第二次提取时,就可以继续打在这个账户里。关于公积金第二次到账时间,各地市的具体政策是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但是一般都会在办理完公积金提取之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一次后第二次自动到账?
不会自动转到个人账户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公积金使用三次提取政策?
提取公积金可以每3个月提取1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将被计入征信系统,自违规被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0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致使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快速上升,资金流动性趋向紧张。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继续坚持了房住不炒的理念,适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申请门槛,进一步细化了提取和***业务的部分审批标准,旨在调节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的集中度,更好地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二、政策调整内容解读
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调整了部分***申请条件
原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