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出来?
如果自己或者配偶有房贷,可以***理委托提取,然后就可以通过APP提取了。没有房贷的话按照下面的流程提取。
【1】职工准备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借提取资料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4】管理中心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员工;
【5】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办理资金提取手续了。
天津公积金提取?
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其中,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
(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天津市公积金提取政策2021?
2021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本息的;
(六)、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