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有哪些?
(一)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超支自理。医保处为每个参保人员制作IC卡,持卡人可在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刷卡消费。 (二)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等级确定不同档次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首次住院在一级医院(各乡镇医院、市立医院、建设医院、开发区医院)的,个人先负担400元,超出部分职工自付16%,退休人员自付8%;在二级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荣军医院)住院的,个人先负担600元,超出部分职工自付18%,退休人员自付9%;在***医院(中心医院)住院的,个人先负担700元,超出部分职工自付20%,退休人员自付10%。年度中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个人自付金额按医院不同等级起付标准每次减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个人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进入统筹后的报销自负比例不变。、所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并连续缴费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待遇。 2、所有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享受正常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按市政发[1999]138号文件中参保待遇执行)。 3、参保人员的住院病种和用药、诊疗项目范围按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死亡后,终止本人医疗保险关系,并将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转入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名下。 5、参保人员不得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中断缴费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为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帐户可继续使用;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脱保。
医疗保险交了就可以享受待遇了么?
次月1日可享受
投保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之后从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例如如果用户在月初缴费那么需要等待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在月末缴费则很快就能够享受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次参保之后通常需要等待90天之后生效,具体以当地社保局公示为准。
医疗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2022年以前,门诊主要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看病、检查、购药。2023年起,全省范围都开通了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在门诊看病、购药也可报销,每年报销额度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别为50%、60%、70%左右。
2.慢特病门诊待遇。对于部分长期需要在门诊治疗,费用负担比较重的疾病,我省专门建立了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目前贵州省全省统一执行的慢特病病种已达到32种,涵盖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20个慢性疾病及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2个门诊特殊疾病。慢***特殊疾病门诊可以享受与住院同等报销比例,慢***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特殊疾病年度门诊报销额度最高为统筹基金报销限额。
3.住院待遇。在住院时,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自付部分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由于医保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全省各市(州)的住院报销待遇有所差别,但总体上来说,各地每年度统筹基金报销额度普遍可达到30万元至50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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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