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失业险领取标准及年限?
宜宾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0%,领取年限最长24个月。其中,失业前6个月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超过基本生活费部分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
宜宾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1.失业保险金(宜宾目前标准1320元/月);
2.代缴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本人不缴费);
3.生育医疗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出院时由医保基金报销定额生育医疗费);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宜宾社保2022缴费标准?
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3615元-26543元(职工);4715元-26547元(机关单位)
(2)医疗保险:5350元-29832
(3)失业保险:3713元-26641元
2018宜宾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582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40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4775元/月)确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54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4516元/月)确定。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四川宜宾社保第一次买要多少钱?
宜宾社平工资的百分之60是最低社保金 缴费标准:养老(单位20%, 个人8%) 生育 (单位交) 工伤(单位交,个人不交) 医疗(单位10%, 个人2%*基数+3) 失业单位1.5% 个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