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转走吗?
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1.申请条件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⑴失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办理程序
⑴持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填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
⑵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划转;
⑶市社保中心将其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险转移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是的,许多国家都提供了在线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服务,使申请过程更加简便和高效。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网上申请失业救济金:
在失业救济网站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格。这些网站通常会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就业历史等。一旦填写完毕,您可以将表格在线提交给相关部门。
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聊天与失业救济机构联系。您可以向他们提出问题,咨询有关资格、申请程序和补贴金额等方面的问题。
在失业救济网站上查找关于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详细的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和相关链接。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方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国家和地方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开始申请失业救济金之前,先仔细阅读相关网站上的说明和要求,或者咨询当地的失业救济机构。
一般是不能的,由申请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但是,19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翟燕立称(人力***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开通失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等服务。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大数据比对,扩大社保待遇资格的“无形认证”,减少群众操作。
通过规范参保证明,为个人或企业提供统一的查询、打印等服务。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地区协作机制,逐步为参保的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的“多地联办”。将目前的年度社保权益查询进一步升级为月度的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不能的,应由申请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再就业后,出现再次失业的情况,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失业险转移具体的办理方式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政策要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相关的申请和办理。您可以登录当地的人社部门网站或者失业保险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区别,请您事先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或者申请。
失业金转移怎么办理?
1、同统筹转移:
转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所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交失业人员本人。
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填写《西安市接收转移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按照转出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核定发放待遇,为其打佣西安市接收外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发给失业人员,按月进行发放。
2、跨统筹转移
转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省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失业保险费也一同转移。
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应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通知单》交失业人员本人。
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计算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出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