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完后失业证是不是收回去?
不会收回,但是失业证有有效期。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可按月领取救济金。
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失业证不用收回。
已经领取完失业金,如果再就业,失业证自然失效。如果是重新创业,失业证可以帮助减免纳税。
去查查最新的失业人员创业指南,可以了解到***关于就业和创业***提供的服务内容。
失业证在关键时刻还是可以用到的,譬如领取失业补助金,有了失业证就可以申请。
失业金领完之后失业证还是保留在失业者手中的,失业证是给失业人员办理的证件,领取失业证后才能享有一些***给与失业者的政策,比如参加***办理的免费技能培训班之类的,然后在失业者领取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时也是需要先办理失业证才可以领取的。
***会计职工退回社保费的账务处理?
处理方法:退回的社保直接冲减相关费用,之后减免月份的社保不再计提免征部分。
(1)企业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缴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中小微企业直接减免征收,没有上交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不做计提和上缴分录。
(3)大型企业等减半征收的,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缴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贷:银行存款
下岗工重新找到了工作,是不是下岗失业证就作废了,需要注意些什么?
下岗职工重新找到了工作,是不是下岗失业证就作废了?
个人在失业期间,失业证是可以证明个人正在处于失业状态,在这个时候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一些补贴,比如说可以学习免费技能培训等等,但是等到个人重新找到新的工作,缴纳社保之后,那么之前的这失业证就已经作废了,因为此时个人状态已经做变为就业状态,而不之前的失业证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
现在的事业中,我们都是简称,全称叫《就业创业证》,是由人社部颁发的绿色统一制式本单。《就业创业证》的颁发是由当地公共也就越服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个人的失业信息,进行了失业登记,此时个人的状态为失业状态。
确定个人是否是失业状态,是需要查询个人的社保状态以及个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在社保系统中输入个人的***号,如果个人之前缴纳过社保,在我们的社保系统中就会存在社保信息,此时查看个人的状态是在职状态还是中断状态,如果是中断状态,确定个人已经失业,那我们就可以为个人办理失业登记,打印失业登记证。这些都是需要泄个人申请,并且留存个人的有效***件证明信息的,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证明别人失业状态。
如果后来失业者找到了新的单位,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就会去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此时我们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就会在系统中将个人的失业状态更新为就业状态。此时,那么失业证就已经作废,个人状态改变和证件也就毫无意义。
当然,如果个人已经就业后失业登记证是不予收回的,但是在享受某些政策方面就是无法得享受了,因为如果个人已经在单位就业,但是仍想去学习培训的话,是无法学习的,因为系统中的状态已经为就业,只有失业状态才可以学习免费的技能培训,其他状态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个人再单位就业后,之前的失业证就毫无意义,并不能发挥其在享受补贴方面的优惠特殊性。
我是一名基层社保工作者,欢迎大家关注我,我会每天分享关于社保方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