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流程?
医保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员从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跨省转移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参保人员需要先到原参保省的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转移申请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社保卡、转移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原参保省审核:原参保省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参保人员的身份、医保缴费情况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转移地审核:转移地社保局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并安排相关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转移地社保局发放新的社保卡,并将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转移到转入地,确保参保人员可以在转入地享受医保待遇。
注意事项:
跨省转移的申请需要提前办理,建议提前至少一个月。
参保人员在转移前需要了解转入地的医保政策和相关待遇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不同省份的医保政策和待遇不同,参保人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转移地,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转移流程为①转出地停保并打印转移凭证→→②将转移凭证提交给转入地经办机构→→③转入地经办机构发函给转出地经办机构→→④转出地经办机构寄送信息表至转入地。
医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医疗保险怎样异地转移?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规定?
7月1日起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继今年1月基本养老关系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转移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转移接续。近日,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此外,农村户籍人员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