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社保补贴标准?
1、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提高 2018年1月1日后,江西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从100元提高到300元,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从30元提高到40元。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江西省失业保险缴费从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对于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江西省还将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
江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增至500万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等员工都需参加工伤保险。
4、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年人均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达到41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将从50元提高到120元;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也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此外,江西省财政还将自助困难企业员工,将其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申领吉安灵活就业生育津贴的人员年龄范围为18岁至45岁。申领人员需在吉安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满一年。申领人员必须是吉安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申领人员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能超过吉安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吉安灵活就业生育津贴的金额根据申领人员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每月2000元至5000元不等。吉安灵活就业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
吉安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怎么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加办单》到邮局窗口办理加办手续,即邮局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结算户存折帐号建立对应关系,从参保人结算户存折上代扣社会保险费;
(2)每月20日前在邮局结算户存折中存足社会保险费;
(3)邮局每月24至28日从灵活就业人员结算户存折上足额划扣社会保险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的比例是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职工个人缴纳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0.5%,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在0.5%至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1%,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