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再失业怎么办?
- 我现在失业金还未领完,又找了新工作,失业金怎么办?
- 交10年失业保险领两月保险金后重新上岗?
- 失业后向社保局申请了失业保险,后又找到工作,接着买社保,失业金己领取涉嫌骗保吗?该怎么办?
领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再失业怎么办?
会被暂停失业待遇,但如果万一再次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已《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如果新单位为你交了社保,哪从交社保的当月就会停发你的失业金了,而到了新单位工作不久又失业了,哪要看你单位有没有交失业保险,已经交了几个月,如果交的失业保险不到半年,哪你是拿不到失业金的,就算交了半年失业金最多也只能拿到一个月的失业金。
我现在失业金还未领完,又找了新工作,失业金怎么办?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交10年失业保险领两月保险金后重新上岗?
交1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了两月失业保险金,然后重新上岗,就是重新就业!那第三个月就拿不到失业保险金了!只要是重新上班,重新开始缴纳社保,所有失业后***享受都会不存在了!
劳动法规定,失业后领取失业金,如果重新就业,所有失业***将不再享受!
失业后向社保局申请了失业保险,后又找到工作,接着买社保,失业金己领取涉嫌骗保吗?该怎么办?
不!申请领取失业金是正常之事。你又重新再就业,必须停止领取失业金,这样新企业单位才能为你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不然就没有办法投保。你中断领取失业金,今后如果再次失业,你能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这不是骗取领取失业金。
不是骗保,是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在失业期间应该得到的保障,与***失业保险金风马牛不相及。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45条)。
因此,楼主下岗失业后能够领取失业金是完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定条件的。在楼主领取失业金期间或结束时,楼主又就业了,用人单位和本人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这与楼主已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没有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楼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失业保险中心会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万一没有停发,楼主又去领取了,这也不是骗保。当失业保险中心追回领取的失业金时,退还即可,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骗保属于刑事犯罪。骗保即***失业保险金。***罪的法定条件是"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楼主当时确实下岗失业并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不构成"虚构事实"的***罪法定条件。
所以,楼主勿须担心此事,好好工作即可。万一有一天失业保险中心通知你退还就业后又领取了失业金问题,按要求退回应退的失业保险金即可,个人不担责。
管见了。
失业保险金,本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由失业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给失业人员。题主说到“涉嫌骗保”,说的有些重了哈!多领取的,事后退还就好。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哪些情形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因此,按规定重新就业后,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继续享受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了!
为什么会出现多领失业金的情况?
1、同一统筹地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
同一统筹地区,会出现多领取失业金的情形,往往是单位未及时给员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所致,但事后只要按规定办理退费即可。
保叔所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新单位要续保,则必须要求员工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先到所属的就业中心办理失业金待遇报停。之后,新单位方可操作申报参保。
保叔所在城市厦门是这么操作,重新就业后,只要新单位为其续保或操作就业登记后,社保中心就会停止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因此,新单位要是未及时为员工申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作为员工可能对政策不太了解,未及时去办理停止待遇的领取,就会导致多领取失业金哦!
2、不同统筹地区:尚未全国联网
但如果是在不同的统筹地区,也就是失业金领取地与新就业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由于目前尚未全国联网, 异地领取失业金确实目前也不会影响到新就业地的参保缴交。除非个人主动向失业金待遇领取地办理停止发放。
如何退还多领取的失业金?
那确实有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失业基金代缴的医保费用该如何退还呢?
保叔所在城市厦门目前的做法是这样:
在该人员第二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由所属的社保经办人员现场审核查实,对即缴失业保险费又领取失业金,并已由失业基金代缴医疗保险的,要求其带上***、本人本地的银联储蓄卡先到市社保中心失业科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后方可进行失业金申请手续。当然也可以在出现多领时就及时找相关部门办理退费。
由于社会保险是属地化管理,各地操作规定都有所不同,建议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中心(区号+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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