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安置医保办理程序?
异地定居参保人员应到我市医疗保险局医疗管理科领取并填报《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申请表》。在其工作或居住地,选定1-2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就诊医院,由选择的定点医院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并签署意见,报我市医疗保险局登记备案 。
医保异地安置怎么办理?
办理完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后,申请者可选择三家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一、二、***各一家),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申请者可在自己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任意一家住院;因患重病在定点的最高级别医院无法治疗,需到更高级别医院住院治疗时,需所选定的最高级别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
申请成功者在居住地定点医院住院,其医疗费可通过所在单位 社保 专管员或委托他人,在出院一年内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费用科按规定报销。报销时需准备异地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 、医疗IC卡复印件;正规住院***;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或出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医疗费用审核科一位负责人说,申请者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携带以上材料到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
医保异地安置怎么办理?
在社会保险中,异地安置是指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成建制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在职长期驻外)。 社保体系并未实现全国统筹,对这类人员需要通过特殊的异地安置手续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怎么办理医保异地安置?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若未提前办理,而在异地发生急症住院,则需在三天内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电话沟通,对方同意后再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可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备案。备案成功后若是在异地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则可直接在医疗机构进行报销结算
医保异地安置怎么办理?
1、领取《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的《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