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可以领钱吗?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退伍兵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有的?
军队最早是不建立军人养老保险的,但是军人服兵役期间是视同社保缴费年限的。2012年军人保险法颁布实施,军人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且在军人退役时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从2012年7月起,军队退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怎么?
退伍以后,如果有工作,可以将养老保险转入用人单位的集体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费;如果没有工作,可以将养老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单位,按照自由职业者政策继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