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是什么?
社保专业术语。
失业保险,不用说了。累计,也不用说了。缴费、月数,也同样。
结转:将原来的事情通过某一特定过程进行变化。
举例说:某人参加失业保险5年,按当地政策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但本人在领取7个月的时间,又重新就业,则按失业保险条例等规定,剩余5个月应领取的失业金期限 ,结转到本人下次失业时,***设该人又就业5年后再失业,本次应领取12个月失业金,再加上上次结转的5个月,则本次一共可以领取17个月的。
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是,离职过,但是一直没有领过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一直累计的;
第二种是,之前离职的时候,领过一次失业金,再次离职时,想再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不可累计的,之前领取过的失业金年限就会清零,自上次领取失业金之后的年限开始算起,且不能超过领取失业金的最高年限。
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金可以累计吗?
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失业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一个人在两个或多个单位同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那么他可以在失业后同时向这些单位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每个单位的失业保险金是独立的,不能互相累计使用。
在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如果一个人在多个单位同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他需要选择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申领单位,拿出该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数,但其他单位缴纳的部分不能计算在内。而且,被选为申领单位的这个单位需要提供发放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这个人曾经在该单位上缴纳过失业保险金。因此,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和认证,不能重复领取和串通舞弊。
一般情况下,不同单位缴纳的失业金是不能累计的。每个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都会被记录在个人社保账户中,如果失业了,只能领取最近一家单位缴纳的失业金。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跨省就业、跨国就业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人士。
1. 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金可以累计。
2. 因为在中国,职工在不同的单位工作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可以在不同单位间进行转移和累积。
因此,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金也可以进行累计。
3. 需要注意的是,缴纳失业保险的单位发生变动时,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进行注销,并在新单位办理新的失业保险手续。
同时,职工的失业待遇也与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的最高缴费基数有关。
1. 可以累计。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在职工失业时按照规定支付失业保险金。
如果一个人在两个单位都缴纳了失业保险费,那么在失业时可以同时领取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金,也就是累计领取。
3.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失业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等,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
可以累计。
1.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金可以累计,但是同时领取的月数和金额都是有限制的。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累计多个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领取的月数和失业金数额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具体要根据地区、具体情况等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