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交够年限人没了怎么办?
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吃低保的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钱买养老保险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吃低保的人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如果说累积缴费年限已经满足15年的缴费要求,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了,只需要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就可以了,因为办理退休的条件,第1个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第2个是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那么如果说你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周年,那么很明显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继续的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直到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15年以上的要求,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这个15年的缴费年限是一个最低标准,那么任何人都要满足这样的一个缴费年限,才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既然你之前已经交了若干年的养老保险,那么我们一定要想办法满足15年的交费要求,以后就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了,所以说我觉得万里长征已经走完了,很长一截了,那么就不差这一小断路了,所以说一定要想办法满足15年的缴费要求,才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因为也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也是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的一个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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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交养老金未领完人已去世,怎么办?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老了之后的生活的保障,人有生老病死,谁都无法预测下一秒会发生什么,那么在养老保险没有领完就死亡了该怎么办呢?在这里,找法网小编为您服务。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
参保人员死亡返还在职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中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额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灵活就业期间的全部个人缴费部分。需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供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单位职工,其养老保险金只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所有本息,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全部储蓄额的8%计算。
死者家属应先到所属辖区的县级社保中心申报登记科领取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申报表,然后持该申报表到死者生前单位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破产企业,则应去县级工业企业管理机关查询该企业的留守部门。盖完章后,家属持该申报表和死者的***、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申报大厅办理相关养老保险金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