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养老金半年后死亡,怎么办?
谢邀:
这个问题是没办法的事,他只有这个寿辰,谁都没办法改变,交了养老保险,你只领了半年,那只能自认倒霉,工作了一辈子,只能休息享福半年,没听说过社保局会退给谁,所以这种事就是没办法,也叫命不好吧,那也是只能按正常程序领取安葬费,和补发一点工资,其他没有优惠。
反之,如果一个人寿命长,哪怕他活12o岁,只要交了养老保险金,国家也得养倒他,这就是这个政策,所以,人只要是身体好,能健康长寿,幸福永久长!
我国的社保主要包括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两大类。养老保险都是要求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养老金。那如果社保交满15年,领了半年后,人死了本金都没领完,该如何处理?

因故去世后,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根据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占全部储蓄额的比例,这笔钱呢,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看到,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的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会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其他长寿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是保险的风险共担原则的体现。

必须提交的: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3、继承人***原件及复印件;4、继承人***存折及复印件。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总的来说,人活得越久,就能领到越多的养老金。当个人账户领完了,还可以领社保基金部分,这时候就会超过你十五年缴纳的费用。
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不过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退休的老人和我们上班的不同。上班阶段的年轻人,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收入低,花销大,可以说是苦逼中的战斗逼。
很多退休的老人,工资比年轻人还多,且不用打卡,不用被骂,不用摧残身体,不用谋杀脑细胞。他们一般上不用养老,下不用养小,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身板,不用子女挂心就善莫大焉了。
那么重点是什么?重点就是希望老人要舍得为自己花钱,尤其是健康、医疗和兴趣方面的投入。多活一天,你的孩子就少做一天“孤儿”;多活一天,你就能多见识一下世界美妙的变化;多活一天,你就能多挣一些养老金。对于某些喜欢钱的老年同志,你们的发财之道是保持健康长寿,而不是去做***发挥余热,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
还有,就是要调理好身体,使自己有质量的活着。多健康一天,自己就少受一些罪;多健康一天,就让亲人少牵挂一天,就是在为子女减负;多健康一天,就少浪费点医疗***,就是在为社会减负。
所以,让我们老年人快乐的,健康的长寿吧!
这个意思就比较有意思了。
如题主所问,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
同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抚恤金定义如下:
1)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
2)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
3)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
4)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关于职工的个人账户缴费的部分,具体处理如下:
1) 《***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26号)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2)、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116号)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3)、继承额为: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此外还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