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统筹地区是指省还是指市?急?
统筹地区指地级市以上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后面涉及统筹地区,就是计算工伤待遇时需要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再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工伤(亡)发生地点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岗职工资。
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
有的地区的社会保险已经实行全省统筹,有的地区只实现了全市统筹。实现全省统筹的,社会保险就可以在全省内畅通地转移。
工伤统筹指的是市级统筹。所谓统筹,在社保的范围内主要指社保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现阶段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为市级统筹,也就是说同一个市区的工伤基金是可以统筹调配的,而工伤保险标准也是统一要求的,河北省现在都工伤就是市级统筹。
你是哪里的?各地有所不同。
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合一交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5、公积金缴费比例:5%-15%,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和调整,常见是8%。个人和用人。
单位没给合同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怎么办?
按劳动法单位必须给职工上交社会保险,这其中就包括工伤和医疗险,但是有一些私企在给职工入验时,为了剩钱只交养老验或人身伤害险,这种情况,你可以自己参加城镇医保险,自己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也可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要求单位给补齐各种保险。
首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建议先搜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单位没有给合同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那么这个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大类保险都是需要同步来交纳的,并不能够单一的选择缴纳其中的某类保险,所以说只要自己正常参保的社保,那么这5种保险应该来讲都是有相应的缴费记录的。
对于如果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来讲,那么如果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风险和伤害的话,就不能够通过工伤保险来给予相应的医保报销或者是工伤的一个工资补贴待遇了。呃,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可能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也会更大一些,因为毕竟在工商期间发生的风险,如果因为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就应该全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然后还有就是医疗保险,实际上这个医疗保险也是需要和工伤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共同购买的,如果没有购买医疗保险,那么对于自己来讲可能自己也不能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因为这个医保的报销待遇也是可以让自己减轻一定的医疗成本和负担的,比方说你在此期间发生了看病就医的情形,但是你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很有可能就只能自己全额来进行支付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谢谢邀请,建议先搜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单位未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主张相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因工负伤的相关救治医疗费以及相应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金等相关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单位未未给员工参加保险,员工非因工负伤及生病治疗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规定,用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取经济补偿金。
2021年陕西省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目前,陕西省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补助时间从住院日起算,至出院日结束,按自然天数计算。
注意:用人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工伤职工到参保市以外住院就医、更换***器具及住院康复治疗的交通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据报销,其中交通费仅限乘坐火车硬座、动车/高铁二等座、客车汽车的费用,危急抢救情况下可报销救护车费用,住宿费仅限往返时发生的合理费用,每人每晚不超过260元。
注意:用人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工伤康复费用
工伤康复,指通过医学的手段,使残疾人或功能障碍者最大限度地改善和补偿其功能,包括临床诊疗、康复功能评定和各种康复治疗。工伤康复一般应在定点机构进行。
注意:用人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配置***器具费
配置***器具待遇,是指帮助工伤职工恢复或提高身体功能,在允许配置的规定范围内的一定器具购置费用。工伤职工配置***器具应当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注意:用人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停工留薪期期间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安排人员护理,劳动者亲属或者雇佣护工护理的,按其工资支付,无工作的,按照一天100元计算。
7.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者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的期限。在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稳定或完全治愈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
员工离职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转出什么意思?
员工离职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转出,指的是员工在离职后,其工伤保险从一个统筹地区转移到另一个统筹地区的过程。这里的统筹范围通常指的是属地范围,即工伤保险基金现行的统筹层次。在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主要在县区一级,也就是说,员工在何地缴纳工伤保险,就应在该地申报工伤认定。
当员工离职并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时,其工伤保险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转移。这一过程中,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工伤保险费用可以转出,但单位缴纳的部分通常不会随着社保的转移而转移。具体的转移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员工在离职和入职新单位时,应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转移手续和注意事项。
总的来说,员工离职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转出是员工离职后工伤保险关系的一种调整,旨在保障员工在新的工作地点能够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