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同时交社保可以合并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两地同时交纳社保可以合并吗?两地区缴纳的社保如果是同属于一种职工养老保险的话,并且在交费时间上没有发生重复的现象,那么是可以完全合并的,当然如果就算发生了重复的缴费现象,那么只需要将这一部分的重复交费,正常的退还出来以后,那么依然是可以有效的合并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的。
所以说在任何一个地区的社保关系,那么都是和另外一个地区可以有效的合理,因为毕竟一个人在一生的工作当中可能要更换很多的工作单位,甚至来更换很多的这个工作的地区和城市,那么每更换一个工作单位或者是每更换一个城市都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及时的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进行参保,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用到我们的社保累计合并了。
在社保累计合并以后,那么相对应的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会有所增加的,那么将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也是会有所增加的,所以说不能在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城市所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那么都是可以有效的来增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将来一定会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社保能在两地同时缴纳么?
可以两地同时交!但有几点需要注意:
两地同时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两地同时缴费是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以广州和成都为例,如果你选择在广州继续就业并参保缴费的话,你可以在广州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把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这样,你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你本人,两边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边,不重复计算。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办理退休按照“唯一性”原则
在两个地方参保,如何办理退休?专家称,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