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门诊新政策?
原本不报销的
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
将可用医保报销
21日上午,武汉市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武汉市将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据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取统账结合的模式,即“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店药品的费用支出”。门诊统筹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但目前,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后, 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提高参保职工门诊待遇水平。
个人和单位不需新增缴费
同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通过医保制度“腾笼换鸟”,不新增缴费,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推动做实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今年1月,武汉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五个统一”。
今年,将继续推动做实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据悉,2019年,武汉市医保局成立首年,即实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9年来首次“收支平衡”。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坚持保障优先,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主动改革,加强管理,确保全市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今年4月,***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州、青岛、厦门等地已相继实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开展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与门诊费用统筹的探索。
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
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2021年医保主要有以下3点调整:
①27省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0年11月,***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圣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里明确提出: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结算。也就说,预计到12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可实用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参保人无需先垫再回参保地报销。
试点范围为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累计27个试点省(区、市)。
②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门诊
2021年起,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都将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左右。
③禁止重复参保
2021年社保将实行全国联网政策,不同地区的参保信息将实现互联互通。这就意外着,同一参保人也无法同时在多个地方重复参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