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老刘是某棉纺厂已退休职工,在职时单位每年都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2012年老刘因病去世。老刘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其他亲人。那么对于老刘的住房公积金其女儿有权继承吗?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根据我国《继承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正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很显然在上述案例中,老刘女儿作为老刘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父亲的合法遗产——住房公积金,并且其权利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公民的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继承,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公积金继承有期限吗?
职工死亡后公积金支取是没有明确的期限的,其继承人可以凭职工死亡证明和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者遗赠证明,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继承,钱啥时候下来?
人去世后,公积金什么时候提取都行,没有限制期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在一方过世后如何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取得继承公证书,有被选取继承人凭公证书,去办理继承死者遗产和公积金手续,
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死者和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户口本,婚姻证明。死者遗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