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有那些?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这几种医疗保障制度有以下主要功能与特点:
1、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运作方式,主要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是除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必须参加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主要支付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及退休人员共同缴纳。资金支付不足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实行全市统筹,集中管理。
3、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国家为保障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与公费医疗制度相比)而建立的医疗补助,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封顶线以上部分的医疗费、门诊医疗费个人账户支付不足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中个人负担过重的部分给予的补助。
4、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有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不能解决的费用。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运用***资助、个人缴费和集体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以县为单位管理、***为主导,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村人口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农民初级医疗保障制度。
6、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单位和个人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自愿购买。可以为有不同医疗需求的人提供度身定做的医疗保障。
7、社会医疗救助是为保障城镇居民中享受最低保障待遇人员及农村未解决温饱人口等贫困群体的基本医疗而设立的保障制度。 这些功能各异、互为补充的医疗保障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探索和改革。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到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建立,又到如今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陆续建立互相配合、衔接,共同组成了为我国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的医疗保障体系。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什么?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和实物救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制度,内容包括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