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1份)。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省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应提交合作医疗证、***和户口簿(全户)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原件;特殊疾病门诊补偿,应提交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全户)和***原件及复印件、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特殊门诊治疗申报审批表及相应的客观资料、门诊处方、门诊***原件。
答:江西医保报销需要
住院:出院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初上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医保卡,工行卡,***,诊断书,用药明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诊疗材料。
江西省医保慢***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如下:
一档参保人,按70%的比例支付(满70周岁以上人员为80%);
二、三档参保人,按60%的比例支付。 在支付限额上,按照病种,设置10000元/年至190000/年不等的年度支付限额。
江西省省本级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江西省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原《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赣人社字〔2009〕232号)待遇规定继续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
农村居民在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和统筹区域内住院实际发生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外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保障;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的门诊大病、重大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保障范围,设区市可规定不予支付范围。
按规定,农村居民纳入大病保障的医药费用,0-5万元,补偿比例不低于50%;5-10万元,补偿比例不低于60%;10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不低于70%。
南昌医保如何报销?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5、擅自转诊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