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怎么办?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温馨提示
1、以下所述转外住院手工报销,是指无法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直接结算,需持手续回我区报销的参保患者,应在转外住院前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2、为便于报销款及时、准确到账,参保患者报销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必须激活,如果激活后3个月内没有使用过,还需再到银行激活。除永年信用社办理的社会保障卡外,其他银行办理的社会保障卡必须提供***银行行号(可与卡上服务电话咨询)。
3、如果报销资料还有其他用途,请提前复印并妥善留存。
4、工作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
一般异地就医,应该去当地医保部位办理转诊,住院费用需要回当地报销。现在为方便老百姓就医,国家已经逐渐推广省级统筹,异地就医当场报销。具体所在地区是否已经已经推广,可以去当地医保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通常情况下医保卡是不能异地使用的,如果因为探亲、长期居住异地等原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后医保卡可以跨地区使用。那么发生异地就医的情况后,异地医保应该如何报销呢?
1. 到参保地市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 将以上材料送往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即可将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得先回医保所在地开证明,就可以直接在医院使用跟报销,若所在地还没有开通网上备案的话,则需要患者先自行垫付医药费,之后等出院后,带上***,医保卡,异地就医证明,出院证明等前往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人工报销。
为什么同省异地医保不能用?
同省异地医保不能用的原因
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报备: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在出院之前就已经完成备案,如果没有的话,就不能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就医地点:在异地就医的时候,需选择全国联网的定点机构,这样的话可以异地直接结算,不然则需要参保人拿着相关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2,报错申请:如果异地就医所有的手续都是齐全,但是还不能报销的话,可以向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错处理机制,看看哪里出了问题。
3,需要先自己垫付医药费,然后拿着原始收费单据去你的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也可以去你们医保中心办理一下异地就医申请,基本资料:个人身份资料、医保卡、相关医疗费用清单、转院手续、出院病情证明等。如果是长期异地工作,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外派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等。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供由所属街道派出所开具的暂时居住证明。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