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退工登记?
退工登记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以上海为例,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退工登记:
线上办理:
一网通办平台:用人单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并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在页面右侧的下拉框选择“公共服务”,输入“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入“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就业参保—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栏目。选择办理对象的证件类型,录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认”按钮,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线下办理:用人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证明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退工登记的内容,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的人力***部门。
要办理退工登记,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人事部门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工作情况,然后将申请报送给劳动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退工证明。如果在退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解决。
办理退工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 (工作) 关系后,应在 15 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备案手续。
2. 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退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3. 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
4. 用人单位在办理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退工手续时,还应在《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退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退工登记和停止社保缴费已经实现同步办理,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的“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办事功能完成操作。
能查到退工登记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失业金了?
是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和退工单 一样吗?
一样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新的单位工作。《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