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是哪年开始缴费的?
职工医疗保险哪年开始缴费的?这还真没有一个精准答案。
我们现在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际上他的前身就是过去的公费医疗和医疗统筹。
在过去,财政供养人员都享受公费医疗,也就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医疗费由财政负担;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参加医疗统筹,也就是单位统一缴费,医疗费由统筹金支付。这些制度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职工的医疗负担,但弊端也很大。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虽后,经过94、95年的“两江试点",到96年又进一步在全国38个城市扩大试点,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总结、完善,1998年12月,***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各省市在99年底,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院总体安排部署,各地积极组织实施。受各地准备工作影响,一般来说,省、市职工医保启动时间大都在2000年,而县级职工医保的启动时间相对滞后,但绝大部分在2001年或2002年,时间不是统一的。
可以肯定的说,当地职工医保什么时间启动的,那就是什么时间职工医保开始缴费的。
比如:石家庄市职工医保是2000年6月启动的,那么缴费也就是从2000年6月开始的;平山县职工医保是2002年1月启动的,那么缴费也就是从2002年1月开始的。
从全国范围来看,职工医保启动及缴费时间应主要集中在2000年至2002年这段时间内,统筹地不同,职工医保缴费时间也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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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职工医疗保险基本上全国是从2001年开始正式消费的,所以说在2001年之前没有实际的医保的缴费年限,但是参加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可以认定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相当于医保的缴费年限。
因为本身医疗保险建立缴费的时间相对较晚,所以说很多人在实际办理退休的时候,那么这个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不足的,再加上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要远远大于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就造成了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他的这个累积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足的一个主要原因!
当然国家出台了针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在退休之前补足所有的医保缴费年限,这样的话就直接可以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享受终身免费的医保报销了。那么实际上加上视同缴费年限,再加上实际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大概25周年左右的累计缴费年限,如果不足的话可以一次性补足直接办理医保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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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我们国家的职工医疗保险正式开始消费大约是从2001年开始的。这是全国普遍性的开始年限,当然有些地区会较早一些,但是不会晚于2001年的时间。所以说很多人在实际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时候,都很难满足25周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目前来讲,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还是允许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足完成所需要年限的费用,直接来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
当然自己在2001年之前,比如说有工作年限,并且自己养老保险也有着相同的缴费年限,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认定视同医保的缴费年限的,你的医保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参保年限来给予认定的,但是如果说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依然是不足25周年的话,那么还是需要在退休之前补足所需要25周年的费用。
甚至有些地区,对于男性医疗保险退休需要30周年的费用,所以说在退休之前如果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少,那么很有可能就在退休之前需要补较多费用的,医疗保险的待遇,这样的话才能够正常的办理医保的退休,享受终身免费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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