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养老金怎么处理?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养老保险是不会退的,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被继承,且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了,有什么社保待遇呢?如何申请?
确实有很多人担心参加了养老保险,还没有活到退休就去世了,缴纳的养老保险就白交了。虽然对于本人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对于家庭来说,其继承人还是可以领取一系列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待遇。
参保人去世后遗属可以领取的待遇主要有三项,而且性质还有所不同。
第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这是属于个人的遗产,是用来继承的。
参保的时候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录个人账户的每年计算利息,积累多少继承多少。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本来就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扣工资的,因此也可以理解为个人遗产。
第二,丧葬补助金。这部分钱主要是用于支付给遗属,用于帮助他们安葬去世参保人员的一笔费用。
丧葬补助金一般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地区不同而不同。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待遇水平也越高。
第三,抚恤金。这一部分钱也是用于支付给遗属,主要是用于帮助他们适应参保人去世以后生活的一种待遇。
抚恤金待遇主要跟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不足5年,只发放3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发放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发放9个月。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每多缴费满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不过,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说有一个封顶待遇。
另外,如果说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只能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加上不超过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计算,不计算利息)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申请程序,一般来说是家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葬地区)、户籍注销证明(如果能够查到的,无需携带),参保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承诺书,申请人携带***,然后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就可以了,并不麻烦。
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了,可办理领取一次性个人账户储存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一次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有多少钱就退多少;
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各地政策不同,如广东珠海政策是这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按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发。即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抚恤金】:以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1.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4.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
5.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注: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88元;
三、办理条件及材料
1.【办理条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
2.【办理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参保人、申办人***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若在职死亡待遇需划拨至法定继承人账户的,还需提供:所属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并另附继承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仅供参考,可到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咨询,按当地要求办理即可!
如果一旦发生了死亡这种不幸的事情,可以找公司HR协助申请社保待遇,也可以到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保中心咨询。
关于社保待遇,《社会保险法》有很明确的规定。
-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详见第十四条。
-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详见第十七条。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详见第三十八条。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详见第四十九条。
参保人员没到退休年龄就亡故了,按社保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全部退还,另外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因为该人没有养老金,那计算基础到底是什么我不清楚,但应该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关系很大。
在企业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职工死亡了,如果不到退休年令,未办理退休手续,以上交的养老保险会退回直系亲属的,还有丧葬补助费,扶恤金,如果困难职工还有照顾金,这些都要到社保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