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国家有什么政策?
你好,一般而言,棚户区改造多数都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所以,棚改时依据的也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原则上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黑龙江农业像国企单位制度,种地的人每年干活单位开工资,农民是不是就能富裕起?
走正归农业路。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黑龙江做的最好,第一废除一切转基因食品粮食。将来黑龙江就是绿色粮食蔬菜基地。黑龙江农业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这样就逐步取消了,工,农,差别。完善了农民没有养老问题。黑龙江省领导,你们做得太好了,是国家农业的典范。人民支持你们的兴农方针。
谢谢邀请!
这种模式究竟是否会让农民富裕起来,咱们先姑且不论,先分析这样做的几点好处:
首先,有利于进行规模化的种植。以前每户农民家里的田地总面积较小,不适宜***用大型的机械化作业,因而相对来说,种植成本较高,农民卖粮的收入扣除成本后所剩无几。
其次,以前农户对天气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要赶上风调雨顺的年份可能稍好一些,如果要是碰上早涝年份,则收入会大大的减少。因而,***取这种模式,相对来说,减少了农户的种植风险。
最后,***取规模化集体农庄的方式可以进行附加值较高的经济作物种植,而以前单一的农户可能不具备的一些相关技术或成本投入过大而无法推行的项目都成为了可能。
农户们规避了以上的一些风险,是否就真的能富裕了呢?这还要从分配的机制上来说,比如说承包方每亩给农户多少补贴,每个月工资能给到多少,这都是要统筹规划的。如果作为承包农场的承包方,给过低的工资或者说是土地承包的费用,农户肯定也不能富裕。
因而当地***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指导和规范,从而保护农户的根本利益。而***取该模式增加的收益尽可能向农户倾斜。
黑龙江农业像国企单位制度,种地的人每年干活单位开工资,农民是不是就能富裕起来?
这不就是黑龙江农垦没实行家庭农场时候的职工制度吗?农场提供土地、***、机械、肥料,职工出人种地领工资。最终的结果是什么?连年亏损、产量不高、开不出工资,已经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可能有的朋友会说使用“计件”的方式来进行管理,通过统计工作量来计算工资收入。我感觉这是不了解农业的朋友才会有的想法。农业生产中,人力的工作量是有限的。而且,人和人之间从事农业生产的速度和质量是有很大差距的。所以说,以“计件”的方式来计算工资,会有很多“滥竽充数”的先生来混日子。
黑龙江的农业生产最终的出路还是大机械化、大农业的家庭农场路子。有了大型农机,一个家庭可能管理几千亩的耕地,其实这个路子也是走一些农业大国的模式。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推广土地流转了,就是要让那些想种地、能种地、还能种好地的“能人”来管理耕地。
所以,黑龙江农业最后的路子还是要让个人耕种,走大农业、大机械化的家庭农场模式。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东北其实应该效仿大农业模式,依据每年农产品收入的纯利润和公积金预留,适当按月发放10%生活费用,年终结算分红利。因为农业的收入是需要年终结算的,其中影响收入的自然因素很多,变数很大。毕竟他是靠老天吃饭的。一旦出现水灾、旱灾、虫灾、霜冻、风灾、田间管理不到位,粮种质量问题等等,就会严重影响一年的粮食收成,有时会颗粒无收。所以大农业,必须汇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兴修水利和各种排灌设施,实行大型机械化作业,飞机救灾、抗旱、灭虫和施肥,适应规模化机耕地收割作业,秋收粮食快速收割烘干和入库,依据气象预报制定防灾抗灾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自然灾害给农产品带来的危害。并且有效的利用劳动力***优势,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以粮为纲的农、林、牧、副、鱼,深入贯彻农业的八字宪法,使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迈入绿色生态循环的良性发展空间,螺旋式步入大农业,***、规范、信息化互联网新型农业时代。如果坚持发展个体经营,一人独家垄断,就会压抑那些有智慧的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我国的农业发展将停滞不前,粮食绿色环保安全问题会受到经济效益的利益驱使,走向歧路。农业它是集体智慧万众一心的产业。需要那些真正懂农业的,真心为老百姓挂心的人来参与管理。
农业像国企,农民种地得工资,农民能富裕吗?
这个问题得先看富裕的标准了,就和城市上班开工资一样,能说上班的富裕吗?只能说是风险转移,旱涝保收。真的实行的话,对农民还是有好处的,不用考虑是否风调雨顺,不用计较粮食价格涨落,每天就是干活拿工资,有收入保障比什么都强。
国家现在鼓励土地流转,承包大户规模化种植,各种农业合作社,这都是在使得土地集中起来,回到原来那种类似于大集体的时代。不过不挣公分了,挣工资。
这也确实是发展方向,土地集中管理,集中种植避免了好多的土地浪费,节省劳动力和***,农民省心的情况行挣钱还多,真的实施好了,是个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