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节***日顺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扬州市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个人***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凡未按指定日期换取者,可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换取,次月内未换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4、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
扬州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通过电脑访问“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办事”栏目的“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就业失业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栏目的“失业保险服务”模块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扬州人社***申请失业补助金流程?
1.失业保险金申领
登录进入智慧人社***,点击社保服务。
点击待遇查询中的失业保险金申领。
2.失业补助金申领
登录智慧人社***后,点击【失业金申领】,进入失业金申领主界面,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开始领金流程。
进入失业补助金申领主界面,进行领金条件核实,点击“立即申请”发起申领流程。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扬州失业金如何领取?
扬州失业金的领取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领取步骤:
失业人员通过电脑访问“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办事”栏目的“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就业失业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栏目的“失业保险服务”模块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线下领取步骤: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