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不符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说自己是企业下岗职工,并且是由所在的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也就相当于不是你自己主动辞职,而是由单位单方面开除你,或者是因某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企业在职期间,你曾经缴纳失业保险达到一周年以上,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下,你是可以享受这个失业金待遇的。
一般情况,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的长短来决定,你可以领取多长的一个失业金待遇,如果说你缴纳了这个失业保险,累计缴费超过十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因为领取失业金待遇的过程中,一个人最长只能够领取两年的失业金待遇,所以说是不能超过24个月的。
那么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实际上自己的职工医疗保险,都是由失业金来给你交纳的,所以说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自己是无需缴纳医疗保险的,只需要交纳职工养老保险就可以了,当然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实际上自己的个人经济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暂时也可以选择不交那这个职工养老保险,因为本身职工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交的,所以说等到自己经济宽裕一些来进行补交,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那么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如果说自己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且将自己的个人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交费的话,这种情况下就会停止失业金的发放了,因为毕竟你已经实现了再就业,所以说就不会再领取到失业金待遇了。
当然如果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但是没有及时的将自己的个人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条件下,是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待遇的,因为失业金是交你的这个医疗保险,那么你没有将你的个人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所以说失业金会默认为你的这个医疗保险,还是由这个失业金来缴纳,所以说就默认为你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但是一旦将你的个人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你的失业金待遇将会被停止发放。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比起失业保险金还是要差一些,因为他的这个标准和比例要低于失业保险金,大概是失业保险的80%左右,同时领取的时间相对来说也比较短,仅仅只有6个月的时间。所以说我们失业补助金,如果你真的能享受,大概也就是几千块钱,但是不能享受也没有办法,因为首先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参加失业保险才可以领取到失业补助金。
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是不可能去参加失业保险,当然就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但是我们正常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这个和企业在职职工是完全一致的,那么对于我们将来享受到养老金和退休医保的待遇,是不会有任何的影响,都是可以和企业在职职工一样享受相同的
自由职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么?
一般情况下,自由职业者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