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营口失业保险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营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074元)确定。按照规定,2018年度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017年营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074元)的60%,即2504元/月(50074÷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2017年营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074元)的300%,即12518元/月(50074÷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即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营口市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04元,上限为12518元。
沈阳市失业金2021领取条件及标准?
沈阳失业保险金2021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领取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71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814.5元。
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47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558元。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携带本人***及社保卡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2021年辽宁社保规定?
根据人社部,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通知,沈阳市市***,沈阳市人社局于2021年7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关于补缴的政策,凡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养老保险欠费的,中间断档的,补缴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7月1日开始不允许补缴,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企业两不找人员,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因单位原因欠费的不在政策范围之内。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包括身边的亲戚朋友中间有欠费的,请您抓紧时间到您户籍所在的养老部门尽快办理补缴手续。请您一定要充分重视,切记不可超过补缴时间,特此通知。各单位如有此情况人员,请抓紧时间讲此消息传达到本人。(补缴时间可能延期,详情请拨打浑南养老保险个体窗口电话83184482咨询)
2021年辽宁失业补助金几号发?
1. 根据规定,2021年辽宁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时间是每个月的20日,即每个月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 辽宁省人社厅会根据申领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向失业人员发放相应的补助金,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3.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和发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