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缴纳?
失业保险不能由个人缴纳,只能由单位进行缴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在
个人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个人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如离职证明);
【2】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的***件、户口本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两张两寸免冠寸照,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3】劳动就业部门对失业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则审核通过,为符合条件的失业者发放失业证;
【4】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件、失业证等社保机构需求的其他资料(地域的不同会导致需求的材料或多或少有些差异,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失业证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5】社保局工作人员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的条件进行审核;
【6】审核通过,即可在下一个月正式开始领到失业金。
要注意,想要领取到失业金,是要满足下列基本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一年;
【2】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
【3】拥有求职意愿,表达对新工作的倾向。
最后,在这里要提醒各位朋友的一点是,一定要再离职或者说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前往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交了医保咋办?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交了医保,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1. 在失业期间继续参保: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在原单位或新单位参加医保,需要及时告知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样可以确保您在失业期间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停保:如果您希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参保,需要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注销,届时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相应的结算。如您在注销时忘记结算的话,待再次参保后,就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网站上查询。
总之,无论继续参保还是停保,都需要在领取失业金前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和办理,以确保您能够顺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保费。失业人员依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如果住院产生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医保缴费都是每个月在医保专用缴费卡扣款,如果你享受失业保险了,医保系统自动不会扣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