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途中意外身故怎么赔偿?
社保中途死亡是没有补偿的。社保只能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对疾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交社保人死后有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社保缴纳人生前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同时,死亡前的有关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交社保人死后其继承人或者其供养的亲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一是社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二是丧葬补助费:是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三是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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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参保人员死亡以后有什么经济补偿呢?对于参保人员还没有领取养老金,或者说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死亡之后是可以获得方放抚恤金的待遇,并且个人养老金的账户也可以依法继承,所以说这两方面的钱都是可以获得的。
那么丧葬抚恤金的待遇,各个地区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有些地区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那么这样就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自己能够获得多少钱的待遇。其次还可以获得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的继承。
这本身还没有到达退休年龄,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还没有动,那么这么多年交的这个养老保险的费用,可能会有几万块钱在里面,那么这几万块钱的个人账户,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继承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和遗嘱继承的原则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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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其遗属可凭医院或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报单位统一从社保局领取养老个人帐户余额。
如果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短期内死亡的,计算已领取部分不足养老个人帐户余额时,也可同在职一样,遗属由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社保机构领取差额部分(有些个别地方社保机构未开展此项业务)。
2021供销社退休工人死后补偿?
供销社退休人员应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那么完全适用社保所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身故的相关规定,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实行全国统筹,各省市对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的项目与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在重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统一是2000元。抚恤金也是本人15个月退休工资。建议你最好是咨询该退休人员办理或领取退休的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以得到准确的答案。
2021年供销退休工人死后由执政部门发放。供销社系统应该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病故后,其抚恤金应该由社会保障部门计算发放。供销社退休工人死亡后丧葬费是多少企业在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因死亡的待遇,其每月领取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