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本村土地,村里要给农民买养老保险吗?是全买还是多少呢?
一、原则上应该是征谁的地为谁参保。一般以征收土地面积超过拥的的2/3为准。
二、参保原则是个人要求参保,并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其它的按规定分别由村里及财政各自负担。
三、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类似于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缴费的。不存在后续费问题。
四、待遇标准偏低,调整待遇水平政策依据不足。
村里有人买耕地用来建自家的坟地,这违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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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人买耕地用来建自家的坟地,这违法吗?为什么?
答案肯定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对耕种的土地只有经营管理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无权销售和买卖,也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所以无论卖于他人建坟还是在自家地里建坟,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但是法律归法律。千百年来人们形成的殡葬习惯难以改变。随着近些年来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城郊土地一片片建起了高楼大厦,旧时的坟地逐步向山区丘陵地区转移,一些人家祖上的坟地一迁再迁。所以形成了一些农民将自己的耕地卖于他人作为坟地的市场。这些地卖出去以后,农民还会在里面继续耕种,只不过里面多了一些坟头。而且,迁坟的时候和新亡人埋葬的时候,都会对农民所种的庄稼有所破坏。但农民算起账来,还是卖地建坟来的划算。
以前***坟地,建坟地讲究多,会让风水先生一看再看,然后再决定。而现在,农村建坟用地越来越紧张,风水先生似乎也没以前那么讲究了,能选下一块合适的坟地实在不容易。一般农民家庭就将自己种的地作了坟地,这样也省得自家的坟建在别人地里还得找补偿的麻烦。
无论卖于别人在自家耕种的地里建坟,还是自家的坟地建在自家耕种的地里,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但法不责众!在农村这样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家家有坟,家家如此,想要完全制止和消灭这种现象不是一日之功。
现在有的地方给专门辟出了一块集体坟,但接受的人却寥寥无几。这些还有待于人们殡葬认识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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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入土为安,上坟祭祖,是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中国人对坟地比较重视,认为祖上坟地风水好坏,会对子孙后代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因此不少人到处请先生***地穴,看到风水好的地方,会想办法买下来或租下来,将自己家的祖坟迁在这里。那么,村时有人买耕地来建自己家的坟地,这违法吗?
答案是,这样做肯定违法,因为买卖耕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耕地建坟违背了《殡葬管理条例》。其实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不能自由买卖。而农村集体出卖土地,也必须是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合理合法的出卖。所以,村里人之间,或者外村人到另外的村庄购买私人承包的土地,都是违背法律精神的,这样的买卖行为也是无效的。
对于农村坟地的建设,国家除了有指导意见,也定有《殡葬管理条例》,而条例是法规性的文献,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对农村坟墓的建设,虽然对尺寸大小等没有明确规定,但鼓励农村对坟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只对本村村民提供,不对外营利。同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方建设坟墓。同时规定,这些区域如果以前有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也就是说,在耕地内建设有坟头的坟地,违背《殡葬管理条例》。但是,如果在耕地内建设深埋不留坟头的坟地,并不违背《殡葬管理条例》,也不违背土地管理法。
综上,农民如果真的重视风水,看好了某位村民的承包地,可以通过协商或一定补偿的方式,将自家的坟地建地该承包地内,但不允许留下坟头,要以不影响耕种为前提。如果通过买卖土地,在耕地内建设有坟头或树碑的土地,则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由当地县市人民***民政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毋庸置疑这是违法的。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承包使用权,所有权不归村民,所以任何各人没有权利私自买卖耕地。现在农村有的人发财以后,请阴阳先生看地穴选阴宅,看上谁家的耕地就花大价钱买下来,然后大兴土木修建祖坟,应该说这些都是违法的。
我们当地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村子统一规划一处坟地,同村的村民去世以后,全部埋在村里规划的地方。不过,虽然村里统一规划了,但也有的人家,家人去世以后,还是埋在过去自家的祖坟里。
我们都知道,在很早以前,也就是农村土地没承包之前,那时候农村有家族式埋葬的方式,也就是说一个大家族的人埋在一起。后来土地都实行了承包,但祖坟不能随意搬动,再怎么样也不能动人家的祖坟,这是农村人的习俗。不过为了不影响承包者耕种土地,只好把坟墓全部深埋。那么如果现在的人去世了以后,还想埋在原来的祖坟里,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祖坟承包给了同村村民,去世之人还想埋在原来家族的坟地里面,需要跟现在的承包者协商。我们村最近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夏至以前,正是收割小麦的时候,我们村去世了一个人,逝者家属想把已故的亲人埋在原来的祖坟地里,就跟现在的承包者协商相关事宜。
因为已经到了小麦成熟的季节,挖坟地自然会给人家破坏一些小麦,而且即使骨灰深埋进土地以后,在烧五七之前,也是要留有坟头的。只能等到五七烧完以后,再把坟头平掉。这样就有可能耽搁了承包人种植玉米,加上挖坟地损失的小麦,逝者家属共赔偿了承包者200块钱。像这种情况,虽然埋在了承包者的地里,但不属于买卖土地,自然也不违法。
我们村的坟地情况也比较特殊,像我们甚至比我们年龄还少的下一代,村里已经提前为我们准备好了那个永久的“家”。我们不需要为了以后买卖坟地操心了,更不用担心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地方埋葬那一把白灰。因为村里经济条件还算可以,所以身后的一切事情,村里已经替我们安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