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失业补助金后,怎样再领取失业金?
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享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补助金是一项阶段性、为特定失业人员发放补助的政策,主要是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
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所在单位再不续签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我来告诉你,如果领了失业补助金一般就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了,这是由于那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额失业补助金。
对于那些主动离职并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公民,可以尝试提出获得失业补助金的请求。
答法律分析:之前领取期限如果因为就业中断,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没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领完还是可以领失业金的,虽说失业金已经领取过一次,但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也可以再次申领。
目前,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24个月。
以前交过失业保险但没有领过,现在失业了可以一起领吗?
可以
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可以再次申请,之前的缴费年限领取完,再次申请就只按后面6年缴费年限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显示重复申领怎么办?
失业补助金显示重复申请,您是在网上线上申请的吗?
如果你在线上申请两次,可能会显示重复申请重复申请的处理办法是和当地社保部门联系,让他给你撤销掉一次或者是都撤销掉在社保局柜台申请,这就不会重复了,如果你是已经领着又申领,那就不能再通过了。
失业补助金如果确实重复申领的,应及时退回失业金的发放机构,如果没有重复领取,而是电脑显示错误的话,可以申请发放机构进行复查。
如果发放机构坚持你属于重复领取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