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过社保怎么领失业金?
在北京失业后,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与原单位合同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在没有工作期间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办理。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就业没有影响。
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月数?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现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212发放。
另外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的时间来确定的。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金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金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金为12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8年的,领取失业金为15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金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为24个月。
最后介绍一下,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缴纳失业保险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纳失业保险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缴纳失业保险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