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不交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开证明吗?
不需要。国家社保证策规定:参保对象根据自己工作及户籍属性只能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其中的一个,不得重复参加,你缴了职工医保,就没有必要再参加新农合了,重复参加并不能重复报销,而且合作医疗属于自愿的,所以不交不需要开证明。
新单位已经缴纳了社保,为什么还要参保证明?
入职到新的公司以后,公司会根据公司的规定比如:有的公司需要试用期,等过了试用期后就分办理正式的录用手手续,若是第一次参加工作的人员,去办理手续时会自动生成一个社会保障号,若是再就业的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号,因为社保号和***号是一样的,终身不变的,因此入职新公司是无需自己提供社保证明的。
应该是新单位要用社保证明确定你的工龄,然后看你是否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年***。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的基础资格。
档案记载都是连续的,但92-96年原单位没上养老保险怎么办?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档案的记载都是连续的,但1992年到1996年原工作单位,没有交纳养老保险怎么办?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实际上由工作单位出面是可以进行正常补交的,因为毕竟1992年之前就是实际的缴费年限,当然个别地区最晚的时候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的,如果说你所在地区是从1996年才建立的,基本养老的缴费制度,那么也就意味着1996年之前这几年的缴费年限将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要根据你们当地具体的这个初始,缴纳社保的期限为准来确定你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
但是无论是视同缴费年限还是实际缴费年限,只要是你跟工作单位存续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都可以由自己的工作单位来正常的进行补交,因为毕竟在1992年到1996年这4年期间,实际上那个时候缴费标准是比较低的,缴费基数也是比较低的,即便是要补交,可能也没有多少钱,可能几千块钱或者说一两万块钱足够了,但是你就可以完成这4年的正常交费。
那么将来你就可以享受到一个更多养老郑的黛玉,因为毕竟个人档案的连续记载是你能够支撑你在这4年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的,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和工作单位正常的,在当时那4年的时间,存勖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现在也能够找到那家工作单位,或者说你现在正在这加工做单位工作,那么这样的话补交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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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92年1月全面启动,也就是说,从92年1月起,企业职工都是实际缴费,不论你是什么身份,是企业固定工还是合同制,都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话,在办理退休及养老金计发时就不算缴费年限。
题主所说“92至96年原单位没上养老保险”,说明原单位违反规定,应该给你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未给缴,尽管你档案记载都是连续的,但因为单位没有给你缴费,所以92至96年这段时间是不算缴费年限的。
如果你是固定工身份,而且参加工作早于92年,如果单位92年开始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话,92年之前的工龄是可以视同的。但因单位92至96年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费,直接影响了你92年之前工龄的视同。
对于这种情况,我直观地感觉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先补缴了92至96年这段时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确保将来不影响退休的办理,然后有机会再找原单位索赔。
你想,一个国有集体企业,92年的时候,视国家政策规定当儿戏,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的企业还能存活到现在?不大可能吧。既使现在还有这个原单位,估计现在也关门大吉了。所以想找原单位补缴,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是要承担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你补缴的越晚,滞纳金越多,万一单位补缴没希望呢?你不是无形中多缴了费吗?
所以还是自己先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在确保不影响退休的前提下,再寻找机会索赔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