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封存半年怎么取出来?
如果您的天津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满半年,并且符合以下条件,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提取公积金:
准备相关材料:您需要准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果需要)。
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您可以前往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如果您的账户状态不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还需要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
电子渠道办理:如果您已经进行了电子公积金签约,且公积金账户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状态,那么您可以在电子渠道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可以参考天津公积金官方网站或APP的相关指南。
在提交申请后,管理部或分中心会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果准予提取,您将收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告书》,并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天津市公积金提取政策2021?
2021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本息的;
(六)、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
在天津什么条件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分两类: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自有住房***本息的; 4.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8.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范围的;9.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天津公积金离职后可以取吗?多久可以取?需要提供什么?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去年刚刚修改过,对于没有购房需求想提取账户余额的条件是: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因此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停止缴费后会做账户封存的操作,只是缴费期为每月20日之前,各个公司操作的时间不同,账户封存时间可能和离职时间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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