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解除合同转走能领失业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保超过3年补交不能转移了吗?
社保转移不仅可以跨市还可以跨省!而养老金领取条件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因此,有很多人都将自己之前缴纳过的社保都归集到一个地方。
而类似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养老待遇势必会比其他地方要高,有的筒子们可能会选择在外地缴纳或补缴多年的社保,然后再一次性转移到待遇高的地方,以便领取高待遇!
但是广大***干部也不是吃干饭的,为社保转移设置了门槛!
比如上述条例中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由四大部门(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参保者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
概括起来就一句话:要想转社保,必须开证
社保超过3年补交不能转移了。最新的规定,2006年之后,断缴后补交的社保缴费不能转移到其他地区。有的地区规定超过半年时间没有缴纳社保的不能补交,有的地方政策宽松一些,可以补缴。但是涉及转移到其他地区,补交的部分是不计作累计缴费年限的。
是的,如果参保人在建立临时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将封存原临时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新政策还提出,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在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将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可以转移,受理科室:市直征管科。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答案是:符合条件才可以转移。
需要出具下面材料才可以: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由四大部门(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参保者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