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选择治疗必需、价格便宜、治疗效果好的药品,而将一些非基本医疗必需、价格较高、治疗效果一般的药品排除在外。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品目录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检查、治疗效果好的常规方法,而对高精尖价格贵的设备的使用进行适当控制和约束。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是指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技术进步而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哪些项目?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
医疗保险,又称全民健康社会保险,即保险待遇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狭义的医疗保险仅指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生活和医疗救治方面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常互用。
医疗保险的特征:
(1)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普遍性。普遍性是指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不应针对特定人群,每一个人都有患病的可能和治疗的必要,不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有患病可能和治疗的诉求。
(2)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技术性。医疗保险相对来讲技术性更为复杂,也就是说,该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保险”技术的运作问题,而且还涉及医疗、卫生技术的配合和协调。
(3)医疗保险的实施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交叉性。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有医疗保险制度与之协调。
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我国将逐步实现“全民医保”。根据《社会保险》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位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报消费。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
1,广泛性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都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
2,共济性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后,一旦生病住院或患长期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医疗费不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
3,强制性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全部城镇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险,因此它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