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可以在十堰市使用吗?
可以。具体政策如下:
一、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二、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全国范围内)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三、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四、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原商贷需要结清)。
五、取消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原户籍在十堰市辖区的限制。
可以的。 ***城市 公积金 中心受理职工异地 ***申请 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职工 住房公积金 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情况明细台账。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0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十堰公积金***政策2021?
十堰住房公积金机构政策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2、公积金卡;
3、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下列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1、购房合同、首付款***(一年内);
2、期房、他项权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3、***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借款合同4本、借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4、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
十堰十一***期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十堰市十一***期公积金中心不上班。国家规定公务员4月11休息的时间为1号到7号,即10月1号至10月7号都属于放***时间,所以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的规定,放***了不上班,所以呢不办公,因此小朋友要去办事情,等到10月8号才能够开始正常的工作。
十堰市直公务员收入?
十堰市某单位,月到手4000×12,加年底几个奖两三万,年到手8-9万。公检法之类的可能到10W,不包含公积金。
十堰市直单位副科级,月到手3600*12+10000*5+2400(13月),公积金(单位加个人)30000+。据我所知,市直基本上5奖都能拿完。十堰某县城,月工资3000-3500,月公积金1500-2000 ,年底五个奖2-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