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
第七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
7月起,公积金迎来“新调整”,你的公积金有变化吗?
从7月份开始,个人住房公积金确实将迎来新的调整,大家可以关注一下自己的公积金有没有变化。
以我所在的济南市为例,在7月上旬,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和最低月缴存基数进行了说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7,09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按照不同的地区最低月缴存基数分别为1910元和1730元。
应该说这种调整是正常的年度调整,主要是因为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导致的,如果你去年的收入和前年相比发生了变化,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发生改变,在这里大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交存比例上限为12%,各单位可在这个区间内自主确定交存比例。
二是住房公积金交存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基数以个人上年度月度平均工资计算,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上年度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就会按照三倍社会平均工资封顶。
比如济南市2021年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之后,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度为27,098元,由此可以算出济南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平均工资为:27098÷12%÷3=75272元。
三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变化。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变化只能是由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化造成的,也就是说以上年度的月度平均工资发生了改变,那么你今年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就会发生改变,工资上涨,则住房公积金增加,工资下降,则住房公积金降低。
从7月份开始,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已经启动。你的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变化呢?请关注自己的工资发放情况,大家可以到单位人力***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现在绝大部分地方均开通了网上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大家也可以通过手机和互联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