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让个税和社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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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怎么让个税和社保相符?这个个人所得税,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当然,今年2019年开始,税务部门也开始征收我们的个人社保,所以说从2019年开始基本上可以保证,我们的个税和社保是相似的。
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保以后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那么税务部门会严格的按照自己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征收社保待遇,如果说没有按照本人的工资标准来征收这个社保待遇的话,那么是不符合社保税改的一个要求的,所以说陆陆续续都会按照这样的一个要求来提高员工的一个缴费基数,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就是统一的了。
因为在扣除社保这一部分是免除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说如果你的工资待遇在扣除社保以后,实际的收入水平没有超过5000元,那么你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除非你的扣完社保之后的实际收入超过5000元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的起征点是按照5000元来计算的,并且社保部分的扣交是免除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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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跟您讲。社保和个税之间没有等量的数值约定。也就是说单位给你扣社保***如2000元,不是说非要按照2000元就得交多少个税。而是说2000元,如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扣的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将2000元从我们的工资薪金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规定。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及***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因此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只要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实扣除了应扣除的项目和金额。那么我们计算和缴纳的个税就是正确的。不用考虑公司缴纳五险一金的数额是多少,因为公司也是按照社保有关规定,来为我们交纳五险一金的。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在海南交社保和个税买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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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交社保和个税买房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你在海南地区可以交社保,因为你在海南地区如果有一份工作单位,那么你所在的这个工作单位就会给你购买社保,这与你个人的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当然,如果你想选择在海南地区购买住房,实际上海南地区暂时还没有出现限购令,所以说你完全可以自由的去选择购买这个住房,而且在住房购买完成以后,你可以将你的户口迁移到这个海南地区来。
那么如果你的户口迁移到海南地区来,即使你将来不再拥有海南地区的工作,那么也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海南地区继续交纳这个个人的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以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缴纳个人社保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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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关系是:
1、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
都是工资;
3、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薪15000~20000,交完社保,个人所得税还剩多少?
税前月薪2万的的话,税后可以拿到多少?
别看都在2万元,但税后到手能拿多少钱还真不一定。
最主要的原因是,五险一金项是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而各省的五险一金金额并不相同,所以虽然都是月税前20000元,但应税金额并不相同。并且,新税法实施后,劳动者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专项附加项目,每个人的项目并不相同,缴纳的个税也就不相同,到手自然也就有差异了。
这里以北京为例,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看看到手具体有多少。
1、按法律要求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本月,北京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仍为25401元,月薪20000没有达到上限(设上年度月均工资亦为20000元),按20000元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每月应负担的社保费用为:
养老保险20000*8%=1600元;
医疗保险20000*2%+3=403元;
失业保险20000*0.2%=40元(城镇),农业户口不交;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
以上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为2043元。
2、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各单位并不相同,根据政策规定,缴费比例可以为5-12%之间,这里按12%计算。月缴费基数为20000元,那么每月个人负担住房公积金2400元。
3、应税金额为:20000-2043-2400=15557元。
4、自执行新税法后,个人所得税年度税前扣除额为60000元,那么:
一月份时,应交个税316.71元;实发工资为15240.29元;
二月份时,应交个税316.71元;
三月份时,应交个税316.71元;
四月份时,应交个税752.67元;实发工资为14804.33元;
五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实发工资为14501.3元;
六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七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八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九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十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十一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十二月份时,应交个税1055.7元;
综上,由于新税法实行的年度累计计算,所以你会发现,虽然月税前工资都是20000元,但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并不相同了,这与之前是有差异的
个人所得税有张综合所得税率表,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比如2万的工资掉扣除金额后剩多少再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设社保公积金34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20000-3400-5000=11600 ,还有专项附加扣除6项,符合条件也可以扣除,***设还有3000的专项附加扣除11600-3000=8600元,所得税率表是累计所得额36000以内3%税率,***设累计没超36000元,8600×3%=258元个税
以20000为例,五险一金全额要扣除20%,还剩16000,扣除个税叠加,5000-8000之间的3000,扣个税3%应缴个税等于90,8000-16000区间的8000扣除10%应缴个税等于800,一共交890个税,到手还剩15110元。